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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环保绿色]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0部分:冶炼渣 SN/T 1791.10-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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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7-13 02:0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SN/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可用作冶炼渣的术语和定义、要求、抽样、检验检疫、结果判定和处置。
本部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冶炼渣的检验检疫。
本文档为标准规范文档。
标准号:SN/T 1791.10-2006
标准中文名: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0部分:冶炼渣
标准的英文名: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waste imported as raw material. Part 10:Smelt slag
此标准已作废
发布日期:2006-08-28
实施日期:2007-03-01
作废日期:2018-12-31
被替代标准:SN/T 1791.10-2018
标准文件有16页。
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0部分_冶炼渣 SN_T 1791.10-2006.pdf (516.33 K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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