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N/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用作原料的废钢铁的术语和定义、要求、抽样、检验检疫、结果判定和处置。
本部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废钢铁检验检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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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4部分:废钢铁 SN/T 1791.4-2006
此标准已作废
发布日期:2006-08-28
实施日期:2007-03-01
作废日期:2018-12-31
标准文件有7页。
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4部分_废钢铁 SN_T 1791.4-2006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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