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预期连续运行,并应用于患者的呼吸气体监护仪(RGM)(由3.15定义)的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的专门要求。本标准规定了下列要求:aa)麻醉气体检测;bb)二氧化碳检测;cc)氧气检测。本标准不适用于预期与可燃性麻醉剂一起使用的呼吸气体监护仪。本标准的要求取代或修订GB 9706.1-2007的相关要求,并将优先于相应的通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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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号:YY 0601-2009
标准中文名:医用电气设备 呼吸气体监护仪的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专用要求
标准的英文名: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.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respiratory gas monitors
发布日期:2009-12-30
实施日期:2011-06-01
采用标准:ISO 21647-2004,IDT
标准文件有38页。
医用电气设备 呼吸气体监护仪的基本安全和主要性能专用要求 YY 0601-2009.pdf
(2.35 M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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