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适用于压力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,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。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公称工作压力为50kPa~120kPa,容积不大于18L的不锈钢压力锅和铝及铝合金压力锅。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、术语和定义、企业规模划分、检验依据、抽样、检验要求、判定原则、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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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力锅抽查规范 CCGF 213.3-2010
此标准已作废
发布日期:2010-07-13
实施日期:2010-08-01
作废日期:2015-06-01
标准文件有8页。
压力锅抽查规范 CCGF 213.3-2010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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