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水暖煤炉的型号表示方法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等。本标准适用于以型煤、洗选煤等洁净煤为燃料,额定供热量小于50kW,额定工作压力为常压,循环系统高度不超过10m,出口水温不高于85℃的民用水暖煤炉。具有炊事功能的民用水暖煤炉可参照执行。
本文档为标准规范文档。
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 16154-2018
发布日期:2018-07-13
实施日期:2019-08-01
标准文件有9页。
民用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 16154-2018.pdf
(546.93 KB)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