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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它] 水准测量电子记录规定 CH/T 2006-199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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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9-10 09:5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可编程序的记录器(含电子计算器、电子计算机)进行水准测量记录时必须记录的信息项目、数据处理方法以及成果输出格式。适用于国家一、二、三、四等水准测量电子记录。
本文档为标准规范文档。
水准测量电子记录规定 CH/T 2006-1999
发布日期:1999-09-07
实施日期:1999-09-07
标准文件有29页。
水准测量电子记录规定 CH_T 2006-1999.pdf (1.18 M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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